家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亏900元 青岛食品董事会监事致歉

2022-04-02 15:53:50 信网

信网4月2日讯(首席记者 杜杲燃)3月9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该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李江先生的配偶匡女士于2021年11月2日买入公司股票300股,2021年11月3日卖出,亏损900余元,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因该行为为匡女士独立判断的决定,并且未获得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交至公司的情况。对此,李江先生本人及其家属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承诺会遵守相关规定。

2021年11月2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李江先生的配偶匡女士以每股32.69元的价格买入该公司300股股票,交易金额9807元。11月3日,以每股29.58元的价格卖出,交易金额8874元,期间亏损933元。该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知悉此事后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本次短线交易属于匡女士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该行为为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李江先生对此事不知情,也未事先告知过公司经营相关情况。

《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规定,匡女士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还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但因本次交易并未获得利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交至公司的情况。

事情发生之后,李江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承诺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同时,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