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公示,聊城1个实验区5所学校上榜

2022-02-09 18:33:34 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月7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名单的公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69号)要求,经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省级审核,拟认定20个单位为全环境育人实验区、100所学校为全环境育人规范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7日至2月11日。

其中,聊城市拟被认定为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实验任务方向为义务教育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探索。

5所学校拟被认定为全环境育人规范校,分别是:聊城市实验小学、冠县第二实验小学、聊城市实验中学、山东聊城第六中学、聊城市茌平区杜郎口镇中学。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电话:0531-51793765、51793764;邮箱:jjc@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