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轻女多可怕:浙江一女子为凑钱帮儿子结婚,卖掉不满1岁外孙

2021-10-22 11:55:50 法制新播报

莫言的《丰乳肥臀》中,主角上官鲁氏有八个女儿,分别取名“来弟、招弟、领弟、想弟、盼弟、念弟、求弟和玉女。”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她对儿子有多么渴望。这其实是我国社会的一个缩影,以前上学的时候,估计大家身边都遇到过叫“若男、招弟”等等名字的女孩。虽然现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已经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但是残余的痕迹依旧荼毒不少人的内心。

在浙江,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特殊的拐卖案,亲姥姥将外孙卖掉,只为给自己儿子凑彩礼钱。无知即无畏,她的无知却让女儿的一生蒙上了不可磨灭的阴影。那么,女儿此后该何去何从呢?

让我们将时间拉回2003年。王女士刚生了孩子没多久,却接到了母亲徐老太的来电。母亲焦急地说,她父亲得了重病,思念父亲的王女士立马带着丈夫吕某和不满一岁的儿子回了娘家。可是到了家之后,却发现父亲好好的什么事情都没有。她正感到疑惑,却被自己母亲拉到了一边说悄悄话。

母亲用不容拒绝的口吻,让她立马和丈夫离婚。王女士感到非常疲惫,因为此前她已经因为此事和母亲争执不休。恐怕这次也是为了骗他们回来离婚,才用“父亲病重”这样一个借口。她和母亲大吵了一架,两人不欢而散。

那么,为什么徐老太这么讨厌女婿呢?其实是因为,吕某家比较贫穷,之前商量好的1.8万元彩礼一直没给。原本徐某想着将女儿的彩礼钱用来给自己的儿子娶老婆用,结果却没拿到钱,儿子也被耽误了,迟迟找不到媳妇。因此她便心生一计,让女儿离婚再嫁,这样就可以再拿一份彩礼。

然而她却没想到,女儿因为和丈夫感情深厚,又生下孩子,说什么都不肯离。因为这件事情,她们母女俩关系闹得非常僵硬,吕某家也跟他们家不对付。若不是这次意外事件,吕某甚至都想劝妻子不要再回娘家找不痛快。

母女两个吵嘴之后,王女士决定订次日的车票回家。第二天早上的时候,他们俩醒来,却没看到宝宝,以为是父母抱着逗孩子玩,结果却满屋子找不到,王父说从来没进过他们的房间抱孩子玩。找了两个小时后,徐老太拎着菜回了家。听他们说外孙找不到了,便跟着一块找。四个人找了一上午,孩子还是不见踪影。王女士慌忙跑着去派出所报了警。

丢了孩子,夫妇俩也没心思回家了,十里八乡挨家挨户询问。警方登记了失踪人口之后,几个民警也在他们家附近走访。可惜的是,由于他们家比较偏僻,没有监控录像,无法查到丢孩子的那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最后王女士空着手坐车回了家。

刚生的宝宝丢了,丧子之痛一直侵扰着夫妇俩。他们没有把婴儿用品扔掉,而是好好的保存起来,却又不敢轻易走进婴儿房。只要一见到那些曾经给宝宝用过的床单、小衣服、拨浪鼓,就得坐在沙发上失眠一整夜。

两人几年间,因为找孩子倾尽家财,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直到2010年的夏天,曾经报案的警方却给他们打来电话,称孩子可能已经找到了!远在江西吉安的一个村庄,有一户家庭曾买过一个男婴。说起来,这起事件的发生纯属偶然,原本他们警局在调查其他的拐骗案,在走访的时候却阴差阳错得知这个孩子也是被买来的。夫妇俩连夜坐着火车跑到江西,见到了买孩子的妇女吴某。然而,刚一见面,吴某就跟她吵了起来,说什么都不允许王女士夫妇带回孩子。

吴某嚷嚷道:“当初你卖孩子的时候卖的爽快,我钱也交过了。现在你又想把孩子抱走,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王女士一听感到非常困惑,自己从来没有卖过孩子,吴某为何要说孩子是她卖过来的呢?

在询问了吴某之后,王女士得知了一个可怕的真相。原来,七年前将自己亲生儿子拐走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孩子的亲姥姥!徐老太以1.5万元的价格把孩子偷偷卖给了吴某,做完亏心事居然还脸不红心不跳地帮忙找孩子。

王女士感到非常心寒。不过眼下并不是悲伤的时刻,还是将孩子争取过来更要紧。她经过几天的交涉后,终于让吴某松了口。她也理解了王女士失去孩子的痛苦,愿意把儿子归还。不过她要求王女士偿还这几年抚养孩子10万多块钱。王女士为了孩子,也只得答应下来。

然而,吴某的请求真的合理吗?事实上,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吴某的行为涉嫌犯罪,不但不能要求王女士偿还抚养费,反倒可能因此而坐牢。不过因为吴某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并没有虐待的情况,因此最后法院没有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除了吴某以外,徐老太自然也犯了罪。《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后,徐老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等待着她的将是法律严肃的惩罚。

然而,从法律上惩罚了徐老太,从道德、亲情上来说,却无法弥补王女士一家所受到的痛苦。她的孩子在幼小的时候被拐卖,与亲生父母不亲近,甚至一度想回到养母家中。经过此事以后,王女士心中恐怕横亘着一条巨大的鸿沟,她与徐老太的母女情谊也因此事而被深深伤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