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作死了自己,如果庭审中她不说那一句话,可能还有生的希望

2021-09-16 03:49:08 西部新资讯

劳荣枝作死了自己,如果庭审中她不说那一句话,可能还有生的希望。

劳荣枝一案随着一审结束,劳荣枝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勒索罪被判处死刑,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尽管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提起上诉,但在基本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新的证据,改判的概率几乎为零。

对于这起案件,一开始劳荣枝可能还有生的希望,因为毕竟案发年代久远,可是就是她在法庭上的一句话,葬送了她所有的希望,她说:“我不服,我是一个好人,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如果她不说这句话,并非没有生的希望,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实,劳荣枝为了争取活命,采取了几个策略:

第一,就是把罪责尽可能地推到死去的法子英身上。毕竟,案发年代久远,法子英又已经伏法,这叫死无对证。可是,显然这条路并不通,因为法庭已经掌握了她同谋杀害几条人命的罪证,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她的狡辩没有任何起到任何作用。当她说自己是被胁迫之后,法庭立刻拿出了大量证据进行反驳,包括常州案中的幸存者的证词,都说明她的主观恶意。

第一条路,行不通,那就积极寻求第二条路,就是主动通过对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来争取谅解,以达到轻判的目的。可是,一方面,受害者家属只想她能够被判处死刑,以告慰亡灵,并不接受她提出的赔偿,更不愿意出具谅解书,另外一方面,她的赔偿能力也有限,她说她可以做高管挣钱赔偿,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更看不出她的诚意。所以,显然,第二条路也行不通。

即便前两条路都行不通,还有第三条路,那就是认罪、悔罪,表现出好的态度,依然可以争取轻判。可是,她在法庭上丝毫没有悔罪的表现,并且还说她是一个好人,说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如果她是一个好人,那意思就是法律不公正了,冤枉好人了。这样的态度,显然一点都不利于对她的轻判。相反,这种不知悔罪的态度,反而会不利于她的判罚。

所以,她在法庭说自己是好人那句话,直接堵死了她仅剩下的一条路,说她是自己作死一点都不夸张。

最后,不得不说的是,判处劳荣枝死刑这一判罚,无疑是顺应天理,顺应民意,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即便劳荣枝求生欲望再强,再不想就此认罪伏法,也很难再改变这一事实。如果劳荣枝良心发现,还不如认真悔罪,死刑后能够给别人给社会做点有益的事情,比如把她的眼角膜捐给有需要的人,都可以减少她的孽债。

同时,这件事也警醒世人,法网恢恢疏而不失,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做任何的坏事都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因为人在做,天在看,任何的丑恶行径都逃不过老天爷的眼睛,就像劳荣枝一样,即便逃亡二十年之久,依然难逃一死,这就是最好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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