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通知,省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跨省团队旅游

2021-09-06 19:35:36 大河旅游

大河报记者 王永璐

近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以下简称《指南》)中提到,各省(区、市)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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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要求,要坚持常态防控,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措施,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联动管理。各省(区、市)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但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同时,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风险等级和卫疫情防控情况,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要合理控制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强化数据分析,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且各旅行社要加强出行前排查,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

针对游客,《指南》要求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此外,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纠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截至8月31日,我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全部清零,国内其他30个省区市疫情高风险地区0个,中风险地区12个,其他均为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