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当事人有虚假诉讼等行为,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依职权启动监督

2021-07-26 14:14:47 红星新闻

7月26日,最高检召开“完善民事检察制度 提升诉讼监督质效”新闻发布会,通报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回答记者提问。据悉,《规则》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2013年11月18日开始实施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原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各地建议修订完善的呼声越来越高。修订原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有利于全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张雪樵说,修订后的《规则》明确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的两年申请监督期限,同时规定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的案件,不受该期限的限制;明确对当事人提出审判、执行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申请案件的受理不受穷尽法院救济前置程序的限制。

张雪樵说,《规则》增加了三种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案件类型:当事人存在虚假诉讼等妨害司法秩序行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确有必要进行监督的情形。同时规定,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不受当事人是否申请再审的限制。

“落实党中央有关探索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的要求,在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后,增加调阅法院的诉讼卷宗副卷相关规定。”张雪樵表示,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将以落实修订后的《规则》为抓手,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实现依法监督、精准监督。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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